在商品房買賣中,違約金的調(diào)整需遵循一定的法律規(guī)則和原則:
一是約定違約金過高或過低的認定。當違約金過分高于或低于造成的損失時,當事人可請求調(diào)整。一般認為,約定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30%的,可認定為“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”。而低于實際損失的,可認定為過低。
二是調(diào)整的方式。若當事人認為違約金過高或過低并請求調(diào)整,需向法院或仲裁機構提出申請,并提供相關證據(jù)證明實際損失的情況。法院或仲裁機構會綜合考慮多種因素進行調(diào)整,如合同的履行情況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、預期利益等。
三是舉證責任分配。主張違約金過高的一方需對違約金過高承擔舉證責任,通常要證明約定違約金高于實際損失。主張違約金過低的一方,則需證明實際損失高于約定違約金。
總之,商品房買賣中違約金的調(diào)整旨在平衡當事人之間的利益,使其符合公平和合理的原則,維護市場交易秩序。